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承運人、托運人,必須具有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或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。有關資質的許可程序及監督管理,按《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許可辦法》(鐵道部第17號令,附錄1)、《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許可辦法》(鐵道部第18號令,附錄2)執行。
危險貨物承運人和托運人資質每年應進行復審。
《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證書》(以下簡稱《承運人資質證書》,格式8)編號方法、證書內容及形式
1.編號分配方式
編號由五位數字組成,其中前兩位代表鐵路局編號,后三位代表車站分配號碼。
(1)鐵路局編號:哈爾濱23;沈陽21;北京11;太原14;呼和浩特15;鄭州41;武漢42;西安61;濟南37;上海31;南昌36;廣州44;南寧45;成都51;昆明53;蘭州62;烏魯木齊65;青藏63。
(2)車站分配三位數001-999,如,北京鐵路局×××站為:11001。其他車站順序分配號碼。
2.證書內容
證書內容分四部分:說明和要求,批準欄,年檢欄,違反規定記錄。
3.辦理品名范圍(辦理的品名范圍須與《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(專用線、專用鐵路)辦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辦理規定》)公布的范圍一致)。
4.證書形式
(1)證書分正本和副本兩種,證書正面右上角印有“正本”、“副本”字樣以示區別,正、副本具有同等效力。
(2)《承運人資質證書》規格為210mm×297mm中間對開形式。證書表皮為棕色塑料,印有“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證書”和“XX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監制”燙金字樣。
《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證書》(以下簡稱《托運人資質證書》,格式9)編號方法、證書內容及形式
1.編號分配方式
編號由八位數字組成,其中前兩位代表鐵路局編號,中間三位代表車站分配號碼,后三位代表托運人分配號碼。
(1)鐵路局編號:哈爾濱23;沈陽21;北京11;太原14;呼和浩特15;鄭州41;武漢42;西安61;濟南37;上海31;南昌36;廣州44;南寧45;成都51;昆明53;蘭州62;烏魯木齊65;青藏63。
(2)車站分配3位數001-999,如,北京鐵路局×××站為:11001。其他車站按順序分配號碼。
(3)托運人分配3位數001-999,如,北京×××公司,該托運人《托運人資質證書》為11001001。其他托運人按順序分配號碼。
2.證書內容
證書內容分四部分:說明和要求,批準欄,年檢欄,違反規定記錄。
3.辦理品名范圍(辦理的品名須與《辦理規定》公布的范圍一致)。
4.證書形式
(1)證書分正本和副本兩種,證書正面右上角印有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樣,正、副本具有同等效力。副本數量可根據需要確定。
(2)《托運人資質證書》規格為210mm×297mm中間對開形式。證書表皮為棕色塑料,印有“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證書”和“××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監制”燙金字樣。
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每月5日前向鐵道部報送上月資質許可、變更、取消等情況,新增危險貨物承運人、托運人資質的須填寫資質證書號碼,由鐵道部在《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一覽表》(以下簡稱《運輸資質》)中公布。
承運人、托運人《資質證書》丟失時,由承運人、托運人登報聲明作廢,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據此補發資質證書。